109年資安系列競賽
資安海報徵選要點
壹、活動說明
一、活動名稱:
「109年資安海報」徵選。
二、活動目的:
為提升全民資安意識,推廣資通安全的重要性,舉辦「資安海報」徵選,鼓勵民眾以資訊應用結合個人理念創作,達到全民參與的目的,並喚起民眾對資通安全的重視。
三、徵選主題
徵選主題:勒索軟體資安防護
隨著資通訊科技的快速發展,同時亦提升資通訊應用的資安風險,近期臺灣有多家企業、高科技產業等均遭到駭客發動勒索軟體攻擊,導致相關資料被加密致無法正常打開,甚至威脅須以加密貨幣支付高額贖金。針對勒索軟體資安威脅趨勢,期藉由資安系列競賽活動,提升全民對於勒索軟體之資安防護意識。
四、辦理單位:
指導單位:行政院資通安全處.教育部
主辦單位: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
執行單位: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
五、徵選說明:
(一)徵選對象為全民民眾,以電腦繪圖方式參加。
(二)每位參賽者參選作品數量不限,可投稿多件作品參選。
(三)學生參選可邀請指導老師,指導老師可指導多件作品。
六、獎勵說明
(一)決選前3名、優選2名及佳作5名頒發獎品鼓勵,獎項如下:
1. 第1名:頒發新台幣3萬元獎品及獎狀。
2. 第2名:頒發新台幣2萬元獎品及獎狀。
3. 第3名:頒發新台幣1萬元獎品及獎狀。
4. 優選2名:頒發每名新台幣5仟元獎品及獎狀。
5. 佳作5名:頒發每名新台幣2仟元獎品與獎狀。
(二)得獎作品可視實際競賽成績調整,必要時得從缺或增加。
(三)得獎作品將於決選結果公布後,於頒獎典禮發予得獎人,若不克出席則採郵寄。
(四)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萬元者,活動小組依法先行代扣繳10%稅額。
(五)頒獎典禮
1. 時間:109年11月26日(四),報到時間以活動小組通知為準。
2. 地點:集思北科大會議中心感恩廳(台北科技大學億光大樓,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1號2樓)。
七、聯絡方式
「資安海報」活動小組聯絡人:陳小姐、徐小姐
TEL:(02) 2553-3988轉385、313
FAX:(02) 2553-1319
E-MAIL:cybersecurity@cisanet.org.tw
八、徵選時程
項目 |
時程 |
報名(含報名表、作品上傳) |
109年9月1日(二)~10月20日(二)17:00止 |
初選 |
109年10月27日(二) |
公告決選名單 |
109年10月30日(五) |
決選作品繳交截止 |
109年11月9日(一)17:00止 (寄達/送達) |
決選 |
109年11月12日(四) |
公布徵選結果 |
109年11月16日(一) |
頒獎典禮 |
109年11月26日(四) |
貳、報名作業
一、報名時程
(一)報名日期:109年9月1日(二)起至10月20日(二)17:00止
(二)報名方式:採網路報名,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至活動網站https://csc.nccst.nat.gov.tw ,完成上傳報名表件與參賽作品。
(三)報名注意事項
1. 為避免網路壅塞,請儘早完成報名,逾期不受理。
2. 入圍決選者須依報名相關規定繳交資料。
二、報名文件繳交規定
(一)初、決選繳交文件說明
項目 |
說明 |
初選上傳資料 |
1. 報名表:
(1) 填具作品名稱、作品摘要(50~200字)及參賽者基本資料。
(2) 報名表之上傳檔名,應與參賽者姓名相同。
2.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(影本):每份作品皆須個別簽署並上傳,如未滿20歲之參賽者須由法定代理人加簽同意。
3.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:報名時須完成簽署,若為未滿20歲者,則須請法定代理人加註簽名。
4. 參賽作品:
(1) 請以電腦繪圖CMYK格式製作,轉成RGB格式,另存為96 dpi之PNG檔,檔案大小為1MB之內。
(2) 作品下方須標示辦理單位文字,底色、字體、顏色不限,文字置左,前方保留5cm。
5cm |
指導單位:行政院資通安全處、教育部
主辦單位: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 |
(3) 個人報名參選作品數量不限,每件參選作品須申請1張報名表。
(4) 參賽作品之上傳檔名,應與作品名稱相同。 |
決選繳交資料 |
1. 作品輸出:請將參賽作品輸出彩色A4尺寸,黏貼於裱版(黑色硬式卡紙)正面,作品下方標示作品摘要(50~200字),裱版反面標示報名序號、作品序號、作品名稱及參賽者姓名。
海報裱板示意圖
2. 作品光碟:海報作品原始檔(解析度300 dpi以上、CMYK四色印刷模式),光碟上標示報名序號、作品序號、作品名稱及參賽者姓名。
3.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(正本):請將報名上傳之同意書,併同作品寄出。
4. 上述參選作品與文件,請依順序整理備妥,黏貼信封封標於109年11月9日(一)前,以掛號郵件寄達或親送至「資安海報」活動小組(不以郵戳為憑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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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、競賽方式
賽制分為初選及決選二個階段,邀集公部門代表、專家學者及實務界相關人員,籌組評審委員會進行專業評審。
一、初選
符合資格作品中,選出50件入圍決選作品。
二、決選
評審委員依評審指標進行評分,採序位法選取前3名、優選及佳作等獎項。
三、評審標準
評分以「整體創意與主題符合性」、「主題傳達與構圖佈局」、「繪圖技巧與色彩運用」及「創作說明」等4項指標做為評審依據。
評審指標 |
項目比重 |
整體創意與主題符合性 |
35% |
主題傳達與構圖佈局 |
35% |
繪圖技巧與色彩運用 |
20% |
創作說明 |
10% |
四、名次計算
(一)序位法
1. 評審委員依評審指標對參賽作品評分,依分數由高至低轉換為序位(分數高者序位數為一,次高者序位數為二,依此類推)。
2. 彙總參賽作品之序位數,由低至高轉換為名次(序位數最低者為第一名,次低者為第二名,依此類推),選取前3名、優選及佳作等獎項。
(二)序位相同者,則總分高者勝出,總分再相同者,則以指標分數占比較重項目分數高者勝出,以此類推。
(三)前項規定如仍無法決定名次時,由評審委員會討論決定名次。競賽獎項未達評審標準者,得以從缺辦理。
肆、注意事項
一、參賽者務必填寫正確資料,如有登錄資料不實或違反本徵選各項規範者,或經審核資料不完整或資格不符時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作品之參選資格。
二、參選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、暴力、色情、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或法律者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者資格,如有得獎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項,參賽者必須自負法律責任。
三、為尊重著作權,參選作品如引用他人著作商標,參賽者應於徵選報名表下方註明出處,若作品衍生智慧財產權糾紛,由參賽者自行處理及自負法律責任。
四、參選作品須為未經公開發表(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)之原創作品,且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商業用途之創作,亦不得有抄襲他人作品之情事,若經人檢舉或告發且有他人代勞等具體事實者,經評審委員會審議,情節重大者得取消其參選資格;如有得獎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得獎獎狀與獎品。
五、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,交付之參選作品不予退件。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、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,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,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。
六、決選活動結束後,將於109年11月16日(一)於本活動網站公布決選結果,請得獎人於109年11月26日(四)頒獎典禮會場提供身分證件以利核對報名資料發給獎項;若無法出席頒獎典禮者,請得獎者將身分證影本郵寄或持身分證件親洽活動小組領取。
七、獎品郵寄通訊資料以報名資料為準,若郵遞失敗須由得獎人自行負擔重寄費用或自取,領獎期間至109年12月10日(四)止,逾期視同放棄獎項不予保留。獎品寄達經簽收受領後,如有遺失、盜領或自行拋棄、損毀,主辦單位恕不負責補發。
八、領獎人須為得獎人本人,若非本人領取,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。
九、凡報名本徵選參賽者,即視為認同本徵選要點的各項內容及規定,若有未盡事宜之處,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。